第114章韦应物从恶少变诗人一生只爱元苹(第1/2页)
公元776年的冬夜,鄠县县令官舍的灯亮了一整夜。韦应物坐在冰冷的桌前,手里攥着一支笔,面前摊着一张白纸,纸上只写了“故夫人河南元氏墓志铭”九个字,墨迹却被眼泪晕开了好几次。
里屋的灵堂里,躺着他的妻子元苹,才36岁,就因为常年操劳,没熬过这个冬天。韦应物走进去,蹲在灵前,看着棺木上的白布,想起20年前第一次见元苹的样子——16岁的姑娘,穿着淡紫色的襦裙,站在韦家的院子里,手里捏着帕子,眼睛像秋水一样亮,见了他,还红着脸行了个礼。
那时候他还是长安城里最混不吝的恶少,15岁当玄宗侍卫,鲜衣怒马,赌钱撩姑娘,谁都不放在眼里。可元苹的出现,像一束光,照进了他浑浑噩噩的日子;而元苹的离开,又把这束光掐灭了,剩下的,只有一辈子的思念和愧疚。
门当户对的婚事:恶少配淑女,谁也没料到会成“神仙眷侣”
韦应物和元苹的婚事,在当时就是“门当户对”的标准配置——韦家是京兆韦氏,唐朝顶级门阀,“城南韦杜,去天尺五”,意思是离皇帝就差一尺五,够牛吧?元家也不含糊,是北魏拓跋皇族的后裔,元苹的爹还当过吏部员外郎,妥妥的中层官宦家庭。
两家一提亲,没人反对——韦家要元家的“皇族体面”,元家要韦家的“门阀势力”,至于两个年轻人合不合得来,没人在乎。
20岁的韦应物,当时还是玄宗的三卫郎,正处于“嚣张巅峰”:穿绯红侍卫服,骑雪白骏马,走在街上横着走,家里还藏着逃犯。听说要娶元苹,他满不在乎:“不就是娶个媳妇嘛,只要长得好看,其他无所谓。”
16岁的元苹,却和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。她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,读《诗经》、练书法、弹琵琶,说话轻声细语,连走路都怕踩疼了蚂蚁。听说要嫁的是长安城里有名的恶少,她没哭没闹,默默地给母亲磕了个头:“女儿听凭父母安排。”
结婚那天,韦应物喝得醉醺醺的,被人架着拜堂。掀开盖头时,他看见元苹红着脸,眼睛亮晶晶的,就有点慌——这姑娘也太干净了,跟他以前认识的那些“江湖女子”完全不一样,他觉得自己像个“脏东西”,配不上人家。
婚后头几天,韦应物还是老样子,天天出去赌钱、喝酒,半夜才回家。元苹也不拦着,每天他回来,都给他留着一碗热汤,桌子上摆着泡好的茶。有一回,他赌输了钱,心情不好,回来就摔东西,元苹也没生气,蹲下来帮他捡碎瓷片,轻声说:“夫君,别气坏了身子,钱没了可以再赚,身子垮了可不行。”
韦应物看着她的手被瓷片划破,流了血,就没脾气了——这是他第一次,因为别人的疼,觉得自己混蛋。
那时候谁也没料到,这场“门当户对”的婚事,会变成后来的“相濡以沫”;这个人人嫌弃的恶少,会因为这个姑娘,变成后来的诗坛大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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